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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一方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共同财产重新分割。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补偿,另一方生活用品等特殊财产。
离婚后发现一方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一方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出售、破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瞒、转让、出售、破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如果对方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再次分割。
第二,什么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或者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其他应该属于一方的财产。
以下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人身伤害而得到的赔偿或补偿;
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有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它应归一方的财产。
夫妇共有财产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孩子有继承权。友情提醒你,孩子作为父母遗产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父母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合法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遗产的范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除约定外,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拥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割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在分割遗产时,应先分割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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