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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孕妇离婚男方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来源:达州律师   网址:http://www.lawdz.com/   时间:2022-04-21 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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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不易,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很多人选择了离婚,但是往往离婚会有一方是受害者,那么受害的一方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孕妇是弱势群体,男方如果和孕妇离婚,需要进行赔偿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孕妇离婚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1、和孕妇离婚,男方不是必须支付赔偿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二、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此规定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在有以下情况,男方也是允许离婚的。

  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给予补偿的条件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

  (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和孕妇离婚,男方不是必须支付赔偿金。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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