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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签了离婚协议后可以不执行吗
1、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生效,当事人要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二、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
1、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
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以及现有财产状况。
3、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我国婚姻法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重新分割财产。
案例:
市民小赵和妻子签订离婚协议时,写明把自己名下房产赠与女儿。没过几天,小赵反悔了,想撤销离婚协议,把房子要回来,不想赠给女儿了。小赵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在没过户之前,就可以要回来。小赵没想到的是,只要前妻不同意,房子他是无法要回的。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但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人的行为与《合同法》中的赠予行为不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小赵在离婚协议中写明房产赠予女儿,是双方共同行为。小赵单方面要求撤销赠予,应取得前妻同意。
从上述得知,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生效,当事人要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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